8月15日,东莞市建设局推出一系列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新措施,旨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整合资源、晋升资质等级,拓宽业务范围,延伸产业链。以下是部分政策内容的详细解读:

首先,对于具有上市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将被列为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加以培育。此外,对于在2023年7月1日后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将获得5万元的奖励;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设计行业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则可获得万元奖励。

东莞市建设局还规定,从2023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晋升为专业承包一级的,可获诚信加分5分;工程监理企业首次晋升为工程监理专业甲级的,也可获诚信加分5分;工程设计企业首次晋升为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的,同样可获得诚信加分5分。

值得注意的是,同时拥有多项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资质申请奖励。若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多次提升资质的企业,将以补差原则进行奖励,按照更高级别资质的奖励金额来补足差额。

对于已具备上述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与其他企业通过收购、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形式成立资质等级相同的新企业,则无法享受资质晋升奖励。

东莞市建设局还鼓励建筑业企业申报产值。对上一会计年度入统的建筑业产值每1万元给予诚信加分1分,最高不超过1分。

同时,东莞市建设局积极鼓励建筑业企业依法缴纳税款。以上一会计年度在东莞市内依法纳税总额(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的基数,年度增长量每1万元给予诚信加分1分,但最高不超过1分。

对于年度纳税总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企业,中层以上(含中层)的管理、技术人员可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同等购房待遇。

为进一步支持优质建筑业企业落户东莞市,从2023年7月1日起,工商注册登记地由外市迁入我市的建筑业企业,如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可享受企业落户奖励政策。

具体来说,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将获得5万元奖励;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可获得万元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迁入企业的中层以上(含中层)管理、技术人员也可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同等购房待遇。对于获得落户奖励后提升企业资质的,将以补差原则进行奖励,按照更高级别资质的奖励金额来补足差额。

此外,东莞市建设局还明确表示,市外建筑业企业在东莞市分立并经核准取得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招标人可以允许新公司从自分立起两年内使用原公司业绩作为承揽我市工程投标人资信。这一举措旨在提高优秀企业的参与度,为东莞市建筑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总的来说,东莞市建设局的新措施将为推动该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建筑业企业应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抓住发展机遇,不断提升自身实力,为实现东莞市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作出更大贡献。